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林书喜
7月1日至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昌江黎族自治县分别与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等内容达成合作意向,搭建了两地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新平台。
昌江黎族自治县与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两地人口相当,并在旅游资源、科技领域、人文历史等方面有着相似之处,两地均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在调研期间,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签订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合作共建协议》,并就合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工作、促进民族工作“三项计划”、民族团结进步经验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
阿拉善左旗有着浓厚的历史文化、沙漠文化、骆驼文化以及赏石文化。这些文化交相辉映、各放异彩,在构筑各民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探索多层次、宽领域跨区域合作共建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