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七条措施进一步推动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
2024年09月15日 10:50 来源:南国都市报

  南国都市报9月14日讯(记者 王子遥 通讯员 张璞)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全省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七条措施》。该政策自即日起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据了解,七条措施分别是:一是国庆节前实现全省城镇、乡村、企业“户户通电”。加强“12345”和“95598”热线联动,实行停电用户销号制、临时保障制、进展预告制,加快推进灾后城乡生产生活复电工作。

  二是国庆节前实现全省在建项目全部复工、产业园区基本复产。落实《灾后复工复产“一对一”上门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12345”热线专席,复工复产面临问题一键受理、当日反馈,快速解决。

  三是优先支持受灾市县(海口、文昌、澄迈、临高、儋州、定安,下同)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四是对受灾市县项目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申报招投挂网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及上门服务。

  五是“一对一”指导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申报大规模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中长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低息贴息贷款,对受灾的电力、能源、工业制造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新。

  六是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七是加强应急价格监测和管理。启动钢材、水泥、砂石、铝合金门窗等建材市场和工程机械租赁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蔬菜、猪肉、粮油、航空机票、酒店客房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波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从严处罚。

编辑:陈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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