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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25年05月27日 17:10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阳秀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在中国文明网发布,公布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和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

  据了解,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该县昌化镇、叉河镇排岸村、十月田镇好清村、海尾镇沙渔塘社区(行政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石碌镇城北社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江矿区中学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