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心怡
7月9日,位于儋州市中和镇的东坡书院,许多游客兴致勃勃地观展览、听讲解、购文创。相比以往单纯的漫步游览,现在的东坡书院有了许多“新玩法”,文创开发、沉浸式演艺等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为古朴的景区增添了吸引力。
6月10日起,《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开始施行。这是全省第一部东坡文化专题法规,也是儋州制定的第三部法规。自2023年10月1日全国人大赋予儋州立法权以来,儋州聚焦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等领域,“量身定制”地方特色法规,以良法促发展、护民生。
因地制宜
“量身定制”法规促进文旅融合
东坡文化是儋州重要的文化名片。儋州以《东坡文化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打造东坡文旅品牌,推动东坡书院5A级景区创建。
与此同时,立法保护东坡文化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将东坡文化保护利用的新要求、新举措、新经验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定,有利于增强保护利用措施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儋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寻子龙表示。
自2024年3月立法工作启动以来,相关人员先后走访儋州及周边市县东坡文化遗产地,深入考察东坡文化保护现状,同时横向研究眉山、惠州、黄冈等11个东坡文化名城的地方立法经验。立法起草组结合调研成果与儋州实际,围绕立法目标、保护范围、利用规范等核心议题组织多轮专题研讨,最终形成《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草案,经审议通过后于今年发布实施。
《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共21条,精准界定了东坡文化资源范畴,不仅涵盖书画、碑帖等可移动文物,东坡书院、桄榔庵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还将苏东坡传说(儋州)、东坡肉烹制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其中,实现对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方位覆盖,构建起完整的东坡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为推动东坡文化传承,该《规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推动东坡文化与儋州调声等本土文化融合,打造特色文旅品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推动东坡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开展研学实践,让东坡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我们将据此编制《东坡文化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细化措施,有序推进,确保这条法规落实见效。”《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主要实施单位儋州市旅文局负责人表示。
聚焦痛点
“小切口”立法写好治理大文章
“看,这些地方的植被已经长起来了,和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看不出开采痕迹了。”在位于儋州市南辰农场的华茂石场,相关负责人杨华贵指着一处边坡介绍道。
“我们一边开采一边修复,每开采一个台阶就通过挂网喷播的方式修整一个边坡,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层我们也按规定妥善处置,用于矿山回填修复。”杨华贵说,在儋州市资规局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该石场的生态修复正在稳步推进。
多年来,儋州矿山生态修复存在修复主体责任不实、社会资本投入不足、修复效果出现偏差时难以修正等问题。“我们充分认识矿山修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确定《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为我市计划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寻子龙介绍,2024年9月1日,该项法规开始施行,这是儋州以“小切口”立法改善环境问题的重要尝试。
“《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土壤损毁、植被破坏和尾矿污染等问题,综合国家现行矿山生态修复的有关技术规范,提出了五大类具体的修复措施,并要求修复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治理和修复活动。”儋州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除了细化矿山生态修复措施,该《规定》还要求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强化法律责任,并明确规定矿山生态修复不得对矿区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防止借生态修复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
有章可循
以程序性规定提高立法质量
具体规定,让相关工作开展有法可依。与此同时,为了使儋州立法工作有章可循,该市制定《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必须遵循的原则,以程序性法规规范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共8章66条。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此前儋州地方性立法程序空白问题,该《条例》首次对法规起草、审议、表决、公布、修改、废止、解释等环节作出完整规定,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提供了制度保障,提高立法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开展立法需求调研,加强立法立项论证,聚焦城乡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寻子龙介绍,根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今年还将审议3部地方性法规,分别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个人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和城乡卫生管理。
(本报那大7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