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4日讯(记者 蒙健)7月14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8宗民生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典型案例(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四批)。
案例1
“热负荷”不符合标准
万宁一商行被立案处罚
万宁新中明亮电器商行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经抽样检验,“热负荷”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违法行为。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商行没收燃气灶具1台、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450元。
案例2
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
琼海一酒店被立案处罚
琼海嘉积禾美酒店用品总汇销售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经抽样检验,“结构与尺寸”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用具违法行为。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酒店没收不合格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2米,没收违法所得152元并罚款400元。
案例3
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
琼海嘉积符少莉日杂店被立案处罚
琼海嘉积符少莉日杂店销售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经抽样检验,“结构与尺寸”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用具违法行为。
6月1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店没收不合格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3根、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400元。
案例4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
万宁一综合门部被立案处罚
万宁东澳综合门部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抽样检测,结构一般要求、关闭压力、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项目不符合有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门部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243元。
案例5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
屯昌屯城怡华日什店被立案处罚
屯昌屯城怡华日什店经销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抽样检验,共有2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的结构项目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均为“一般要求(调节器可改变设定状态调节部件未被封固)”,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没款319元。
案例6
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文昌文城哥军燃气具配件店被立案处罚
文昌文城哥军燃气具配件店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经检验检测,“热效率”不符合GB 30720-2014的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360元。
案例7
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文昌一电器城被立案处罚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文昌清澜释顺电器城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经检验检测,“热效率”不符合GB 16410-2020和GB 30720-2014的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今年3月1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电器城没收违法所得270元、罚款700元。
案例8
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乐东一经营部被立案处罚
乐东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乐东抱由中和供气经营部经营的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的结构与尺寸、包覆管长度、包覆管气密性、包覆管耐压性、包覆管柔软性、被覆层阻燃性、接头耐安装强度,经检验检测,不符合GB 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今年5月26日,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经营部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