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办理2023年高新技术“精英行动”
认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澄迈县科技赋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澄迈县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办理2023年高新技术“精英行动”认定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认定时间以认定通知的开始时间为准;
(二)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及以上、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新增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的企业,分别给予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 万元。支持领军企业跨越发展,对新上榜“世界500 强”“国内500 强”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奖励。
“世界 500 强”名单以《财富》杂志评定为准,“国内500 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中国企业500 强”榜单为准。
三、办理原则及办理时间
办理原则:企业自愿办理、部门集中审核、事后奖补兑现。
办理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9日。
四、办理方式
本次2023年高新技术“精英行动”认定奖励通过“海易兑”系统的“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简称“海易兑”,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在“免申即享”事项中进行确认领取。
五、其他要求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确认,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该奖励。
(二)申报企业须对资金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财政支持资金的企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