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郭萃
近日,海口正式印发《海口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为支撑,聚焦五大重点方向,通过科学规范的项目与资金管理,全面构建现代化商贸流通体系,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保障民生供应。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五大领域建设——
一是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包括骨干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菜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现代物流发展及高品质消费场景打造,其中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海南“老字号”创新等项目被纳入支持范围。
二是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聚焦米、面、油等重点品类,布局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完善储备调控与信息监测预警机制。
三是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升级乡镇商贸中心与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畅通特色农产品上行渠道。
四是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供应链创新,明确限额以上批发、零售等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
五是健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分拣中心建设与“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
在资金支持方面,《办法》创新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根据项目类型设定差异化支持标准。非营利民生保障项目由专项资金全额保障;公益类民生项目最高可获有效投资额50%的补助;其他类项目补助比例最高4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均不超过3000万元。同时,明确项目有效投资额需为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费用,且经第三方机构核定。
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满1年且信用良好,其中骨干企业类项目申报主体还需满足年交易额或销售额等硬性指标。项目需在2025-2027年实施并完成,民生保障类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其他类项目根据方向不同设置100万至150万元不等的门槛。此外,《办法》建立“区级初审—市级评审—公示公开”的申报流程,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对违法违规、未达目标的项目将终止实施并追回资金。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将为海口打造高效畅通、保障有力、活力充沛的商贸流通新格局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