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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并重!美兰区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查考核和奖惩暂行办法
2021年11月19日 18:13  来源:美兰区委宣传部

  11月18日,据美兰区消息,为建立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近日,该区印发了《海口市美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查考核和奖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弘扬先进、鞭策后进,有效调动各镇、村改善村容村貌的积极性,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办法》要求,督查考核与奖惩工作坚持科学评价、客观公正、目标推进、追责奖优等原则。

  《办法》指出,督查考核对象分为属地管理单位〔四个镇、村(居)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和行业管理单位两类。对属地管理单位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实行100分量化评比制;对行业管理单位的考核,为年度考核,实行推优评差制。

  《办法》明确,督查考核的内容主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督查考核要求,以及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中明确的九大项30小项重点任务进行,全面、客观反映属地管理单位、行业管理单位工作的机制、效率、效果情况。

  《办法》规定,督查考核奖励分为区级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和上级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奖励,其中,在区级月度考核中,对于排名前列的镇、村(居)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将给予3000元到6万元不等的奖励;在区级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名的乡镇给予10万元的奖励,排名优秀的行业管理单位给予5万元的奖励;在上级对区级考核中,如美兰区排名第一,对得分比例最高的单位将给予6万元的奖励。此外,对于排名倒数的属地管理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将以通报类和考核类的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督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来源:美兰区委宣传部 作者:陈尾娇)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