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服务。
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扶持退役军人创业为核心目标,创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退役军人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入驻条件
1、在海口市登记具有退役军人背景的公司,即1/3以上股东为退役军人,且持股超过30%以上的企业;
2、在海口市登记注册,初次创业者或实际控制人为退役军人的企业,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
入驻说明
1、基地提供免费的办公区域,包括业务洽谈室、电商直播室、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设施设备。
2、入驻企业均同等享受基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品牌推广、事务代理等“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3、属新注册企业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资金不得超过300万元。
4、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创业孵化基地内,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在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6、办公区域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水电费由入驻企业共同负责。
入驻程序
申请人到孵化基地填写《海口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提供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退伍(自主择业)证等和创业计划书等材料。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受理
申请人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对资料进行审查。联系人:周先生13072798818。
评审
海口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进行综合审批,并报海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备案。
入驻
经审批合格后,签订《军创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入驻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