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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柔性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4年06月11日 11:03  来源:海口日报

  过渡渔具是指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暂时允许使用,但在未来可能会因为保护渔业资源的需要而被转为禁用或准用的渔具。这些渔具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通常是为了保护特定的鱼类资源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

  自2022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下称支队)在过渡渔具执法行动中,采取柔性执法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统计数据显示,支队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62次,出动执法工作人员209人次,执法车辆64辆次、工作船艇63艘次,共收缴过渡渔具地笼网10009张,其中渔民主动上交2488张。

  □文 李博鹏 邓宇

  过渡渔具过度使用

  “过渡渔具的使用伴随着严格的管理措施,通常包括对渔具的最小网目尺寸的规定,以及对特定捕捞作业水域和时间内的使用限制。”支队第一执法大队大队长廖国祥介绍,海南渔民常用的地笼网(学名定置串联倒须笼),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之《海洋捕捞过渡渔具最小网目(或网囊)尺寸标准》规定,属于过渡渔具类型,但其在海南省是未经渔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渔具。

组织渔民召开座谈会。

  自2022年以来,支队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时,发现辖区部分重点渔港渔村在不同程度地使用地笼网进行捕捞作业。特别是在美兰区灵山镇东营渔港、南渡江琼州大桥附近沿岸村落、演丰镇(塔市、曲口)及三江镇溪头码头等处,这里的港口空地和渔船上经常可以看到晾晒的地笼网。

  实地调研研究对策

  针对地笼网过度使用的现象,支队政委陈明学带领执法人员深入渔港渔村开展调研。调研发现,部分渔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而地笼网的高效捕捞能力和较低的使用成本使其被大量使用。但过度依赖过渡渔具地笼网捕捞导致了当地渔业资源的枯竭,破坏了海洋生态平衡。

  为解决这一难题,廖国祥组织支队法律顾问、执法队员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根据历年来“中国渔政亮剑”执法专项行动文件精神,结合南渡江禁渔、南海伏季休渔重点时期,多次联合海事法院、海警、海岸警察等部门开展“送法下渔村”行动,组织执法队员深入渔港、渔村,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向渔民群众普及海洋和渔业法律法规知识。

  此外,支队还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宣传视频和文章,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使普法宣传活动更加生动、形象,深入人心。两年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8385张,悬挂横幅101条。

  柔性执法成效显著

  自2022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捕捞渔具管理,打击地笼网捕捞行为,支队按照“海陆联动、错时执法、精准打击”的执法思路,依据《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柔性执法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柔性执法专项行动11次,出动执法力量30人次,执法车辆11次,工作船艇5艘次。

登记主动上交地笼网的渔民。

  行动中,先后发现51艘渔船存在携带地笼网行为。经测量,这些地笼网的网目尺寸均小于规定25毫米,违反《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之《海洋捕捞过渡渔具最小网目(或网囊)尺寸标准》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对符合柔性执法相关规定的渔船,采取不予立案49宗、立案免处罚2宗,对船主进行批评教育。

  经过教育,船主签订不再使用地笼网捕捞承诺书,并主动上交地笼网共计2488张。目前海口重点渔村渔港的停靠渔船上已无放置地笼网行为,使用地笼网捕捞行为大大下降,效果明显。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