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豆腐坊销售的油条食品添加剂超量近6倍
2021年06月11日 14:55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0日讯(记者 蒙健)今年4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传来的食品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所销售的油条,经检验,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限量近6倍。近日,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因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侦办。

  据介绍,今年3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进行抽检,抽取了油条。经抽检报告显示,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经营油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00,实测值59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豆腐坊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其停止加工制作和销售不合格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03月24日)并发布召回公告、排查问题原因以及提交整改报告。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已经停止加工制作和销售上述不合格油条,该豆腐坊于2021年03月24日加工制作油条共50根,并于当天被执法人员监督抽检了9根,抽检单价为2元/根,除了执法人员抽取的9根外,该豆腐坊销售出去30根,销售单价为2元/根,最后未销售出去的11根被自行销毁。

  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已将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进行侦办。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