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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碧水蓝天绿色发展 立法监督相守相随
2021年07月28日 15:26 来源:海南日报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

  30多年来,海南一直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守生态底线,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作为国家立法机关、法律实施监督机关,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海南发展优势,切实履行立法、监督职能,为这片美丽的海岛守护好绿水青山,

俯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尖峰岭林区。方山 摄
俯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尖峰岭林区。方山 摄

  2018年以来,海南牢记“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和政策环境、营商环境一起作为自贸港建设三大核心竞争力来打造,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海南七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及对环境资源工作的要求,尤其是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促立法,保障发展,以抓重点问题跟踪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青山着意化为桥。30多年来,海南从保护生态资源到推进绿色生活方式,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作为,为海南的绿色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高站位 谋长远 加强生态立法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一开始,就把优良生态环境视为海南发展的最大本钱,秉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在全国率先提出生态优先、生态立省战略。

  生态立省理念始终贯穿于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实践之中。1999年2月,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生态省建设决定》。同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又作出《关于批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决定》。2017年,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省委部署,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议》,阐明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措施、基本要求,并向全省发出了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伟大实践的号召。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战略定位。

  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赋予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新使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着力在“增绿”“护蓝”上下功夫,以最严格的规定,呵护绿水青山、碧海蓝天,引领、推动和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把生态立法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以最严格的法规为生态环境筑起牢固的法治屏障。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河长制湖长制法规,分级分类明确职责,实现了河长湖长履职及管理有法可依。2019年,出台全国首部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法规,在制度规定上从“限塑”向“禁塑”升级,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2020年,制定出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实行最严格的分区保护管理,通过立法筑牢海南生态屏障,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实现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创新。

  深里走 破难题 持续监督问效

  今年4月26日,为期一周的省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2021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正式启动。一周时间里,检查组前往海口、澄迈、琼海、万宁、陵水、保亭、三亚等市县,深入社区、村庄,检查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主题活动,对全省各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坚决曝光突出问题,强化工作监督、持续问效,从而使“环保世纪行”活动成为海南人大监督工作的一块“金字招牌”。

  多年来,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立省战略,紧扣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扭住制约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谋划,强化监督、破解难题、增强实效。把生态保护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跟踪问效,强力推动省委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3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盯生态核心区保护、海防林建设、海洋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主要河流水质保护、城镇内河湖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持续发力,强化监督,有力推动了一大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突出问题的解决,为海南生态环境始终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发挥了人大的重要作用。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林区。方山 摄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林区。方山 摄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依法监督求实效上下功夫。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中,紧紧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做好几个环节的工作,切实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组织监督检查坚持把检查题目选“准”—— 在选题上坚持做到“两看一问”即一看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战略布局,保证执法检查的方向不偏;二看省委的决策部署、政府年度工作重点,保证执法检查的内容聚焦;一问就是从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中找出有代表性的问题,同时积极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呼声,确保执法检查得到代表的关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在开展实地检查中,省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指示,做到找准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不走过场,坚持做到“三深入、三结合、三突出”。深入基层,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突出重点抽查;深入实际,坚持听取汇报与走访调查相结合,突出走访座谈;深入群众,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突出暗访。例如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调查问卷、查看文件等多种方式,以及集中检查与分组检查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的形式,广泛检查实施法律法规的真实情况,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有普遍共性的突出问题,做到纵向看发展,横向看差距,透过现象看本质。

  扛担当 促发展 主动担当作为

  30多年来,有顶层设计法律法规保驾护航,有深入基层监督检查攻坚克难,与此同时,我省历届人大代表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积极履职尽责,用一份份数据详实、分析深入、内容实在的建议,为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贡献出一份力量。

  一到秋冬季节,我省北部市县的空气质量就会因内陆地区的影响而受到污染,空气质量随之下降。2020年全省“两会”期间,屯昌代表团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在秋冬两季组织我省各市县联防联控空气污染的建议”。

  “主要是每到秋冬季节,时段性空气质量就会严重降低,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大量增加。经我县生态环境局排查并邀请省有关专家现场调查分析,此类污染物大都随秋冬两季的北部湾西北季风而来。因此迫切需要加大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保证实现我省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的任务目标。”代表团建议中写道。

  作为回应,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在已经开展的工作基础上,省生态环保厅也在积极与广东、广西沟通协调,强化北部湾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协同发展,积极构建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会商机制,完善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PM2.5、臭氧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合作机制,深化环境执法协作、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加强跨省环境应急与风险防范交流合作。

  生态环保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回应关切。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环保世纪行活动,聚焦备受群众热议的生活垃圾分类,通过这样一个覆盖广大群众的小切口,进一步推动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及时召集省政府相关部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督促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自觉性,把《决定》要求落到实处。并依据《决定》修正地方性法规。在对我省现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和论证评估,启动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程序。

  绿水青山,民之所愿,从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初,到如今海南自贸港建设顺利起步、蓬勃展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勇扛使命与担当,为海南守护好宝贵资源,把一个山青水绿、天蓝海碧的自由贸易港传给子孙后代。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