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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精神”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来了!
2021年08月23日 15:46  来源:陵水发布微信公众号

  为提炼“陵水精神”突出陵水特色、个性,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一步提高陵水的城市美誉度、知名度,“陵水精神”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来啦!

  0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02 征集内容

  “陵水精神”宣传口号

  03 活动时间

  (一)信息发布并投稿:2021年8月18日至9月25日

  (二)作品初选: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三)公众投票: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专家评审:202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五)结果公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六)评选公布:2021年11月16日

  04 征集要求

  (一)具有原创性。应征作品不得抄袭、与他人雷同,应为原创、从未发表过的作品;

  (二)具有创新性。反映陵水城市的整体特色和优势,并体现陵水城市的独特性,突显地域特色;围绕厚重的历史积淀、文化底蕴与改革开放建设交相辉映的富美新形象,充分蕴含陵水人文精神和发展理念;

  (三)具体通俗性。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号召力,有持久生命力和激励作用,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四)具有传播性。文字精炼,饱含深意,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适合广泛传播应用。原则上每条口号不超过10个字。

  05 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

  来稿请发至电子邮箱lsxcb88@163.com,注明“陵水精神”宣传口号征集稿件。

  (二)信函快递方式

  来稿请寄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156号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县委宣传部B201室,联系人:符宗瀚,联系电话:0898-83322359。注明“陵水精神”宣传口号征集稿件。

  征集稿件需附带作品表述的简要说明(500字以内),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5条;征集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06 评审方式

  为充分体现公众参与和专业要求,活动评审采用微信公众号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办法。

  征集的作品,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筛选15条“陵水精神”宣传口号,在合作媒体以及县人民政府网站、陵水发布微信公众号、陵水融媒客户端等县域媒体平台上公布,接受大众投票。大众投票结果综合专家评审意见,最终评选出6条入选作品。 

  07 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条:人民币10000元、证书;

  (二)二等奖2条:人民币6000元/条、证书;

  (三)三等奖3条:人民币4000元/条、证书。

  以上奖金含税,由获奖个人缴纳。

  08 评审程序

  (一) 作品初选:由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初选,评出初选名单;

  (二) 公众投票:在合作媒体以及县人民政府网站、陵水发布微信公众号、陵水融媒客户端等县域媒体平台上公布平台发布初选名单,由社会公众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重要参考;

  (三) 专家评审: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初选名单进行评选,结合评审团票选和公众投票结果产生获奖名单;

  (四) 作品公示: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产生版权纠纷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 发布推广:通过合作媒体以及县人民政府网站、陵水发布微信公众号、陵水融媒客户端等县域媒体等媒体平台刊发评选结果。

  09 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本次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制作和邮寄费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概不负责。

  (三)所投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四)获奖作品使用权、注册权、版权归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所有。

  (五)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活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六)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