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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公布2起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2021年10月18日 10:12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梦楠

  10月16日,海南日报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切实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陵水县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日前该局对陵水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公布2起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经检查发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一期)建一路及连接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项目和海南陵水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存在以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

  目前,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涉及的2家企业列入海南省不良行为记录监管平台,给予黑名单行为处理,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最长达12个月。

  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一期)建一路及连接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项目

  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一期)建一路及连接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第一中标候选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拟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邬渤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配备人员均未在其他项目任职,存在投标承诺与事实不符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对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入海南省不良行为记录监管平台,给予黑名单行为处理,处理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有效期为1年。

  二、海南陵水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在海南陵水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第三中标候选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拟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仵昭博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仵昭博均未在其他项目任职,存在投标承诺与事实不符行为。

  对监理单位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记入海南省不良行为记录监管平台,给予黑名单行为处理,处理期限从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有效期为1年。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