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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检察公益诉讼如何让文物遗址“活起来”?
2022年02月10日 17:45  来源:澄迈新闻微信公众号

哪里有问题就从哪里改起

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

传承历史文化

如何让文物遗址更有“尊严”?

澄迈县检察院

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

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以检察公益诉讼“之盾”

助力文物遗址“拨云见日”……

  福安古窑遗址位于澄迈县中兴镇福安村附近的促进山上,1994年被澄迈县列入第一批重点文物名单,后又被列入海南省文物保护名单。从福安古窑遗址考古发现来看,该窑属清代中期民窑遗址,以烧造青花、青釉、酱釉瓷器为主,另有少量青白釉和黄釉瓷器,瓷器类型主要有碗、壶、罐、杯、盅、盘、盆、缸、瓮、盏、香炉、砚台、烟斗、器盖、瓷权(秤砣)等。其中,青花器型带字款、花卉图案,有的瓷罐带有海南地方特色的青蛙纹样。另有人头像、孔雀、鸭头、青蛙、龟等器物。同时,还发现大量窑具,主要有垫饼、垫圈、垫钵等,有2000余件。

  2021年9月,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澄迈县福安古窑遗址存在文物保护区标识不清、保护不力等问题,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本院依法进行了调查。

  检察干警实地调查走访发现,福安古窑遗址区域周边草木肆意生长,文物以及标识石碑被草木完全遮蔽;此外,该区域既未设置福安古窑遗址的文物指示路牌,也未设置文物区警示标志;福安古窑遗址相距不到1米即为耕作区,文物极易发生因耕作被破坏的情况,现有保护措施已经不能充分实现对福安古窑遗址文物的完好保存、考古研究或旅游开发的目的。

  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辖区监管主体,未依法履行对福安古窑遗址文物的保护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长期处于被侵害状态。2021年11月,澄迈县检察院结合具体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福安古窑旧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并设置指示路牌和警示标志,清理周边杂物;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福安古窑遗址的日常保护和监管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于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

  一是印发相关发展规划,将福安古窑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纳入规划实施。二是制定了福安古窑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利用方案,并向县财政局申请建设资金。三是组织人员对福安古窑遗址周边的杂草和树林进行清理。四是召开文物保护工作座谈会,要求福安村委会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逻,确保福安古窑遗址不被破坏。五是加强检查巡查,组织人员深入到福安古窑遗址进行检查,已开展检查3次,其中联合检查1次,出动人员12人次。

  文物不是岁月遗留下来的冷冰旧物,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我们现在虽然无法看到福安古窑遗址昔日的盛况,也看不到发掘的痕迹了,但是这里曾经热火朝天,浓烟袅绕,为海岛人民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用具,从一个侧面记录了当时海南社会民间的生活状况,见证了海南的一段繁华岁月。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澄迈辖区内文物和红色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切实为澄迈文物和红色资源保护助力护航。同时加强文物和红色资源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和红色资源的关注度,共同保护、利用好文物和红色资源这一精神财富,不断提升文物和红色资源影响力。

  来源:澄迈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