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7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金砖榴莲干,生产商为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
据介绍,今年4月27日,检验检测机构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派工作人员到该公司抽验金砖榴莲干(净含量:40克,生产日期:2022年03月01日)。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月2日,执法人员到该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其经营场所及食品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
经执法人员调查,今年3月23日,该公司从广州椰城昌茂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50袋,购进单价18.8元/袋,购进金额940元,至4月27日,已全部销售完50袋,销售单价23.5元/袋,销售金额1175元,违法所得235元,其中30袋为检验检测机构购买的样品用于检验。
该通告表示,6月2日,该公司公布召回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