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在上安乡政府开展“文明乡村平安‘童’行”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推进会暨现场警示教育大会,将刑事巡回法庭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搬到了现场,公开审理二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
大会现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权犯交通肇事罪和陶某勇犯危险驾驶罪。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王某权、陶某勇在庭审中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经历约一个小时,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权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并负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陶某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在场的群众通过观摩此次公开庭审活动,切身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权威,并对酒后驾驶的违法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随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老陶义工服务社工作人员现场模拟实验,证明安全头盔的安全保护作用,并对如何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了详细的演示讲解,通过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的形式,向正确回答交通安全知识问题的群众赠送安全头盔、牙膏等礼品,提醒大家守法出行,平安回家。(记者:韦嘉胜 彭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