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海鹄为定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5年5月26日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
黄海鹄为定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来源: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