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范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海南省公安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
对摩托车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未悬挂号牌、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违规上高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对电动自行车重点查处: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违规上高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重点道路
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进出匝道口、农村地区穿村过镇道路、校园周边道路、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以及其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多发路段。
重点时段
“一早一晚”、周末、重大节假日、农村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红白喜事和务农务工集中出行等重要时间节点。
各地公安机关将以派出所为单位,充分运用“情指行”和“路长制”警务勤务机制,全面落实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的工作部署,全警协同整治;针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形成严管声势;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物流配送、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等企业的行业监管,协同共治、消除源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