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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制售假劣肉制品!海口公布首批典型案例→
2025年11月28日 08:50 来源:南海网

  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11月27日消息(记者 蒙健)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行动。11月2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肉类产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未经备案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 海口龙华某肉丸加工店被处罚

  今年7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口龙华某肉丸加工店从事肉丸(肉制品)加工生产,未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该店2024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后,为顾客加工肉丸,有固定场地、从业人员少、规模小,符合肉制品小作坊界定。

  该店上述未经备案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该店作出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 海口琼山云龙一猪肉摊被罚1.5万元

  今年5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海口市琼山云龙农贸市场内的海口琼山区云龙某某猪肉摊点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摊点经营的猪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

  经调查,该摊点于今年5月28日从供货人林某处购进65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货值金额总计1300元,无法提供该批次猪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委托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对该摊点经营的猪肉进行检疫,检测结果为合格。

  该摊点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对该摊点予以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17.51公斤,没收违法所得949.8元,并罚款15000元。

  案例三、使用工业盐加工牛杂 海口美兰某牛腩加工店被罚3万元

  2024年10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在检查时发现,海口美兰某牛腩加工店(小作坊),使用标有“执行标准 GB/T5462-2015(工业盐)”的工业盐加工牛杂。执法人员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该小作坊使用工业盐(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5月2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该店予以没收工业盐285.4千克、牛杂54.7千克,罚款30000元。

  案例四、采购标签不合格羊排肉 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被罚5000元

  今年8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突击检查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时,在其冻库内发现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中,外购无标签鲜切羊排肉13包、标签内容与食品不对应的食品海鲜系列11包,未发现违法所得。

  该公司采购标签不合规羊排肉及生产标签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该公司予以没收标签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海鲜系列11包、鲜切羊排肉13包,罚款5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持续聚焦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

  同时也也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可拨打0898-12315投诉举报。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