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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公开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6年08月28日 18:27 来源:中共屯昌县委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到12月17日,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对屯昌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6年4月24日正式反馈督察情况报告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屯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海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屯昌县贯彻落实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明确了五方面整改工作目标。一是持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意识、行动自觉。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持续提升发现和处置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督察整改并巩固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分类施策、精准推进,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见底见效。三是稳步推进绿色发展与绿色转型。持续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提升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持续推进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高标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作,为全省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贡献屯昌力量。五是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常态化整改制度体系,推动整改工作标本兼治,长效巩固整改成效。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馈问题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清单,提出五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健全生态保护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二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动对接融入海南“45432”发展架构,全力推进“一园三区两中心”建设。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构建闭环高效的循环经济体系,以优良生态环境为屯昌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生态支撑。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工作机制,推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持续发力“六水共治”,系统推进生活和工业、农业面源、畜禽水产养殖等污染治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四是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强化对矿山常态化监管,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健全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无证采伐、违规占地等违法行为。强化科技赋能,构建和完善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网络。五是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成效,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格督导落实。健全常态化督查检查、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整改成效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制度,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三是保障资金投入。高质量谋划实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重点项目,积极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及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开展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展、问责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屯昌县贯彻落实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docx

  来源:中共屯昌县委 屯昌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