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压实海域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澄迈马村危化品滚装码头周边海域使用秩序,有效防范船舶违规闯入、海上无序作业引发的危化品运输存放安全风险,保障码头各项设施、船舶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职责,划定澄迈马村危化品滚装码头安全管控海域(详见附件),统筹开展海域边界管控、渔业作业监管、治安风险防范、应急隐患处置等常态化管理工作。本次管控范围为本通告所列各拐点坐标连线闭合海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统一划定澄迈马村危化品滚装码头安全管控区域,管控区域内实行严格准入管理,仅限经依法审批许可的配套作业船舶及相关人员开展合规作业。任何非作业船舶、人员,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严禁擅自进入管控海域。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的配套作业船舶及相关人员只允许进入对应的码头范围内海域。
二、管控海域内严禁非作业船舶停留、抛锚,严禁从事捕鱼、垂钓等一切与危化品航运安全运行无关的海上活动。各类违规闯入和海上作业行为,极易造成码头设备损坏,直接威胁航道运行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三、各海上作业主体、渔船船主及从业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守法意识,自觉避让管控海域,并做好相互转告。因特殊作业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必须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
四、凡未经许可擅自闯入管控区域,在管控海域内实施停留、抛锚、垂钓、捕捞等违规行为的,职能部门将依据职责依法从严查处。造成设施损坏、引发安全险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船舶擅自进入、停靠限制进入的水域的,由公安机关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海上作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监管工作,共同维护澄迈马村危化品滚装码头周边海域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澄迈县应急管理局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澄迈县农业农村局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17日
附件:澄迈马村危化品滚装码头安全管控区域

来源:澄迈县应急管理局、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澄迈县农业农村局、澄迈县交通运输局、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