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记者邝晓霞 特约记者萧海山)近日,海口市龙华区出台《龙华区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办法》共4章13条措施,优化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职责任务、工作制度、日常管理等内容,在制度层面加以规范,为扎实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打造“先锋物业和美小区”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了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其中,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要重点推动成立小区党支部、协助成立业委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系服务、开展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做好矛盾排解、引导“双报到”党员发挥作用,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共同推进小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
此外,《办法》还规范了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到岗制度、走访制度、例会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廉政制度,要求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周在小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天、每月至少向所在单位汇报1次工作情况。镇(街道)党(工)委每月至少召开 1次工作例会,各社区党组织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抽查到岗记录,督促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落细落实。
据了解,龙华区级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做好选派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并将小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小区工作表现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对不担当、不作为,履行职责不力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对失职渎职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