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颁发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拥有了自己的合法“身份证”,获得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市场,开展集体经营活动。
5月21日上午,保亭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发证仪式在毛感乡政府举行,副县长张保山出席仪式,并为保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户代表颁发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和股权证书。
据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中央部署的又一件大事要事,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此次保亭为3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首批登记赋码证书,这标志着保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拥有了自己的合法“身份证”,获得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市场,开展集体经营活动,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新起点,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蔡光晟
来源:保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