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摸底排查校外培训机构501家 将建黑白名单制度
2021年07月27日 17:08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计思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在社会各界引发广泛热议。7月27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媒体见面会。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口市教育将研究制定该市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摸底排查出校外培训机构501家,其中学科类机构235家,接下来还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海口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科长翁平荣介绍,2007年11月海口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限已下放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监管,海口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业务统筹指导。目前,海口市摸底排查出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是501家(其中秀英区93家、龙华区174家、琼山区101家、美兰区133家),501家校外培训机构当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235家。截至7月27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已将校外培训机构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383家(其中,秀英区91家,龙华区139家,琼山区43家,美兰区110家),这项录入平台服务管理工作各区教育局还在进行当中,海口市也持续督促各区继续将未录入机构抓紧录入管理。

  接下来,海口市教育局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一是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市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继续施行市里统筹、以各区为主的管理模式,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工协作,统筹做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三是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全周期的管控。严格按照《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到终止进行全周期管控。特别是在资金的监管上,探索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同时,根据学习项目和内容、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制定退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四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黑白名单制度。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和未按程序报批而擅自关停、倒闭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家长、学校、媒体等社会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热心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强化日常监管。对于社会监督员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要与相关部门联动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六是建立行业监管机制。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建立行业组织,研究制定相应的培训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和约束机制,建立认证体系,引导校外培训机构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