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保部门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21年08月31日 14:52 来源:海南日报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干。”这句顺口溜,曾是群众怕生病、病不起的写照。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近年来,我省医保部门积极发挥医疗保险兜底线、保民生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民生承诺。

  医保扶贫:

  让病根不再成穷根

  对刚脱贫的村民符某兰而言,医疗费用“压力山大”。

  不过,她惊喜地发现,经济压力有望缓解。

  患有鼻腔恶性肿瘤的符某兰,是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营盘村村民。

  “脱贫人员报销比例维持原先的优惠政策不变,你只管安心住院!”当地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对她说。

  吃下“定心丸”的符某兰,在儋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她的医疗总费用60640.18元,出院时扣除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个人自付6064.02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

  “报销比例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符某兰回家后逢人便说。

  按现行医保政策,针对脱贫人口,在相应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就医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均比正常水平提高5%。此外,脱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按70%报销。

  目前,我省完成77.34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农村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将全省农村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五道医保兜底防线,实现农村脱贫人口应保尽保。

  医保红利:

  让每个人都有“医”靠

  省社保中心医保处负责人介绍,我省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年稳步提升。2020年9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后,只要参加医疗保险,就可一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生育保险待遇。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范围也不断扩大,目前一般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52个病种都纳入了医保范围,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2021年1月1日起,我省职工大病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落地实施。参保人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个人支付超过6000元的部分,可按75%-95%的比例再进行补助报销。基本医保加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6万元,大大减轻参保人负担。

  首例享受该政策的许先生,因休克住院并伴有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脓毒血症,医疗费用共45万元,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报销26万元后,按原来政策个人自付要19万元,现在获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5.9万元,累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1.9万元,个人仅支付3.1万元。“这个政策太好了,帮我们减轻了很大负担!”许先生的家属连声说道。

  今年我省不断完善医保目录,落实2020版药品目录动态化调整工作,将119种药品新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西药79种、中成药40种,平均降价50.64%;新冠肺炎药品等也调入医保目录,惠及参保患者。

  医保服务:

  让群众感受更多温度

  “感谢医护人员照顾,他们还到我家里来帮我看病!”五指山市毛道乡毛道村脱贫村民黄某翻激动地说。

  考虑到黄某翻身体残疾且常年患病,村医带上药品,直接去黄某翻家看病。“村医通”设备便于携带,可当场进行医保结算、退费、清算。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我省不断完善信息系统,优化业务流程,开展医保“一站式”结算服务,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在定点医院通过联网结算,不需要参保人申请或提交材料就能“无感报销”。

  我省参保人在省内就医已实现无异地结算。即使到外省就医,也可直接结算,且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不断简化,线上备案秒办。2016年底我省在全国第一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以来,累计18.9万人次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今年以来,我省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住院结算扩展到门诊费用结算,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108家,三级、二级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率达100%,全省(不含三沙市)每个市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

  在去年下放4个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医院直接认定基础上,今年新增12个病种均可直接在医院直接认定。“我们将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把所有病种都放在医院直接申请认定,更加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为群众多办实事。”省社保中心医保处负责人说。(策划撰稿/平宗)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