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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第二届“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评选
2021年09月07日 08:54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重大改革创新成果和先进改革创新事迹进一步激励各市县、各部门、各园区、各单位开展制度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改革创新浓厚氛围,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举办第二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

  “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是中央批准设立的全国改革和制度创新领域重要的省部级奖项。本次表彰申报标准为:一是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在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和障碍、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进程中实现创新突破,在国内属于首创,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效应。二是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实施的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在全国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三是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实施的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取得较为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在全国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海南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效应。

  申报对象主要有:一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推广或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海南省改革或制度创新案例。二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或其他中央部委采纳并推广的海南省改革或制度创新案例。三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经省委深改委、自贸港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发布的制度创新案例。四是2020年10月9日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琼办发〔2020〕55号)中已实施的案例。

  省内各市县、各部门、各园区、各单位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向省委深改办(自贸办)直接申报。目前,相关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18日17时。

  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对获奖团队个人颁发奖金,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表彰决定。

  (鲍讯)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