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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年10月03日 10:59  来源:儋州市委宣传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一、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陈尚桓违规报销个人车辆保养费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陈尚桓在担任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私自把4次个人私家车保养的费用共计3265元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报销。2021年4月,陈尚桓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黎统发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黎统发在担任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在非公务活动中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128次,共计42591.28元。此外,黎统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黎统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董事长助理韩清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韩清光在负责儋州市南茶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系列项目期间,先后六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餐费共计9647元。2017年7月,韩清光以考察儋州市南茶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系列项目竞标公司的名义,与其妻子等人一起前往北京观光游玩,韩清光与妻子等人的机票、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此外,韩清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韩清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