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辖区共登记游艇1217艘 占全国游艇总量15%
2021年11月25日 10:02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4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 通讯员 潘彤彤)11月23日至24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在三亚组织举办游艇租赁政策宣贯培训班,面向全省游艇租赁行业进行《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海南省游艇租赁检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检验暂行规定》)政策解读宣贯工作。来自全省各有关市县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业务主管人员,游艇行业协会、游艇俱乐部、游艇会以及租赁游艇从业单位业务主管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实施细则》和《检验暂行规定》政策制定背景、创新举措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海南海事局重点介绍了游艇租赁业务海事监管措施及有关政策内容解读;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介绍租赁游艇检验暂行规定内容以及初次检验和年度检验操作流程,培训现场还对政策要点进行了答疑和交流。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游艇租赁行业管理,省交通运输厅于日前印发了《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并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对租赁经营人市场准入条件统一、游艇租赁服务规范制定、安全和防污染责任落实、租赁游艇夜航管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推动海南全省游艇租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游艇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游艇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多项创新扶持举措,并于2019年12月印发实施了《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游艇租赁行业快速发展。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在调研中也发现,中小从业企业备案难、备案标准未统一、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依然突出,整个游艇租赁市场秩序尚需进一步规范。《实施细则》通过细化明确行业准入条件,结合游艇俱乐部管理规定,与海事部门联合联动,统一俱乐部备案和租赁企业备案相关标准条件,适当降低游艇租赁市场准入门槛,将大部分市场从业企业纳入监管范围,规范海南游艇租赁市场秩序。

  海南省游艇旅游协会会长周路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海南缺少的游艇旅游标准化服务,《实施细则》做出了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标准的、对标国际的游艇旅游服务标准,这种深入人心,深入客户的标准,将有利于推动海南的游艇租赁行业良性发展。

  海南雅居乐清水湾游艇会高级运营经理陈大鹏表示,随着《实施细则》和《检验暂行规定》的出台,游艇租赁行业发展切实做到了有规可循,使整个行业更加规范经营。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海南省辖区共登记游艇1217艘,占全国游艇总量的15%,保有量同比增长48%。持有游艇驾驶证的操作人员4926人,同比增长约50%。全省现有游艇俱乐部及相关企业约450家,同比增长210%。全省游艇出海累计达14.65万艘次,98.77万人次,较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71.5%和72.64%,较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87.4%和50.02%,产业链条不断扩展完善。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和《检验暂行规定》对整个游艇租赁市场秩序进行了完整规范,并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首次明确游艇租赁夜游条件及实现租赁游艇标准化管理等多项创新举措,促进海南游艇租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而加快推进海南游艇改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减轻租赁企业负担,该厅从2021年开始将连续三年每年投入70余万元,承担近三年全省租赁游艇初次检验和年度检验费用。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