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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近两千万元的工程款纠纷案
2021年12月31日 15:09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31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陈洪匡)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灵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营企业之间涉案金额近两千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矛盾。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灵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营企业之间涉案金额近两千万元的工程款纠纷。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供图

  2015年12月1日,联某某公司与大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2月至7月期间,联某某公司以大某公司名义和某某山公司先后签订了1号、2号建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之后,联某某公司组织进场施工,并于2017年9月、2019年3月先后竣工验收建筑施工项目。经《竣工结算造价确认单》结算确认1号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总价为202741583.20元,2号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总价为254952495.00元。2020年8月,联某某公司因经营原因被注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之后,因工程结算欠付近两千万工程款追索未果,设立联某某公司的四名股东叶某、胡某、黎某、甘某遂将大某公司及其海南分公司诉至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欠款及利息等。

  承办法官审查案件材料后,为节约诉讼成本,主动介入调解,迅速向当事人多方详细了解涉案细节。经多次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调解并对其耐心讲解相应的法律后果、分析利弊得失后,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被告公司对欠付工程款的事实予以确认。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促使原告、被告、工程发包人三方握手言和,被告大某公司及其海南分公司按进度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叶某、胡某、黎某、甘某分五笔支付工程款11490000元,发包人某某山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前向原告叶某、胡某、黎某、甘某支付工程质保金1424762.05元的调解协议。

  据悉,除在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制作调解书向当事人送达外,承办法官还根据原告提交的解除保全申请于调解次日及时解除了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保全措施,恢复了涉案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至此,这起涉及上千万工程款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