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办理驾照海南落户骗取钱财 乐东一被告人获刑
2022年01月13日 07:03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2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刘涵婧 陈鹏)近日,乐东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符某犯诈骗罪案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21年5月,被告人符某与被害人刘某平通过微信联系方式,谎称有不需要参加轿车驾驶证考试,就能办理轿车驾驶证的指标,但需要费用23000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双方谈妥后,被害人将13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符某,在办理期间,又将5000元转账给符某。因符某迟迟未办理轿车驾驶证,在被害人多次追问下,符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被害人多次催促符某退款,但符某均以各种理由欺骗被害人不予以退款。直至公安机关立案后,符某才将18000元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

  2021年7月,被告人符某经介绍认识被害人吴某,因在外省的朋友要办理海南落户事宜,被害人找到符某将40000元交于符某用于办理此事,双方约定于2021年7月25日前就将钱退还并开具了一张收条。办理期间,符某又多次让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共计29000元。但约定期限到期后,符某答应办理的准迁证未见踪影。于是,被害人要求符某将钱悉数退还,却被符某以各种理由搪塞,直至被抓后,符某的家属才将69000元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通过合法手段能办理驾驶证、准迁证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87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诉判决。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