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调整对上海来(返)儋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一、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
二、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自管控日起,采取3天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3月26日0时以来来(返)儋人员补齐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自3月30日0时起,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7”政策,即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对有上海旅居史,于3月15日至24日的来(返)儋人员,已解除管控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疫情期间,提倡人员减少流动。所有上海来(返)儋人员入儋前要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备,准确告知来(返)儋时间、所乘交通工具、拟来(返)儋停留时间等信息。因迟报、瞒报、漏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请广大居民积极监督,如发现身边有上海旅居史人员请及时向所属镇、村(社区)报告。
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涉疫区(特别是上海、吉林)来人7天内有嗓子不适,或感冒和呼吸道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民如接到防疫部门电话询问,应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如提示本人是密接者、次密接者的,务必立即停止外出活动,避免与他人接触并向所在社区报告,就地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23366120、23399120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
23880259
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 23860151
兰洋镇 23356811
和庆镇 23360701
南丰镇 23711034
东成镇 23501352
光村镇 23521973
王五镇 23631618
雅星镇 23782202
新州镇 23306168
中和镇 15103639984
木棠镇 23256564
峨蔓镇 23262155
白马井镇 23652976
排浦镇 23601174
大成镇 18089702597
海头镇23611036
干冲区 28819909或18789617171
新英湾区 28815548或18789181991
三都区 23553005或18289862996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