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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仿真枪!万宁一男子为自己的爱好"买单"
2022年04月26日 10:39  来源:万宁发布厅

  近日,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上级通报线索,联合和乐派出所民警在和乐镇某学校找到嫌疑人朱某某,在其宿舍内当场查获仿真枪4支,弓弩1把,枪支配件若干,钢珠若干。

  据朱某某交代,自己是一个枪支“发烧友”,从小喜欢摆弄玩具枪和弹弓,平日酷爱收藏仿真枪、弓弩。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枪支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朱某某(男,24岁)因非法储存仿真枪支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其持有的仿真枪、弓弩已被警方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1、枪支具有高度危险性。在我国,枪支弹药是属于明令实施严格管控的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2、仿真枪支的结构跟真枪非常相似,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当枪支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达到一定数值,就会被认定为枪支。收藏储存仿真枪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3、增强法制观念,不私存私藏枪支弹药、危险物品,也不能非法储存仿真枪支,莫让“爱好”逾越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