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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问题
2022年05月13日 08:52 来源:海南头条NEWS微信公众号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5月12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海南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力度,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问题;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城市有序更新。

航拍海口市区。凌楠 摄

  30万套住房中,建设安居房25万套,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结合安居房建设,基本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

  通过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5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意见指出,有序推进城市中心区域集中连片、环境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垦区危房改造。住房保障范围逐步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常住人口,持续增加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共享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红利。持续优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实现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把安居房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住房制度的压舱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稳定器、招才引智的吸铁石。

  意见指出,加快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安居房。主要面向在本省城镇无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销售。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城镇住房困难群体供应。

  公租房。继续执行现行政策规定,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采取政府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

  意见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市建设重点片区、产业园区及周边等区域。在资金来源方面,除财政、债券资金投入外,将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

  意见提出,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优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拓展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破解棚户区改造融资难题。对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居住条件。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