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照搬跟风文艺作品、广告设计 反对克隆山寨
2022年07月14日 11:00 来源:光明日报

  文艺作品、广告设计频现复制粘贴式抄袭

  抵制照搬跟风 反对克隆山寨

  【观者有心】

  近日,“抄袭”相关词条再次登上热搜,引发热议。这不禁让人想起前段时间的两起抄袭事件。前有“小满广告复制粘贴式抄袭”,后有爆款舞蹈诗剧《只此青绿》被某电视台节目打着“原创”的名义照搬。有人将这种抄袭乱象称为“文贼四起”。

  “抄袭何时休”并非新话题,国内国外很多领域都存在抄袭现象。6月中旬以来,阿迪达斯起诉耐克专利侵权的新闻曾一度刷屏,韩国首尔大学人工智能研究团队论文抄袭引发各方批评。临摹、仿制等现象从古到今都很普遍。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进步,尤其是鼓励创新等理念的普及,保护原创、尊重原创早已成为大势所趋。客观讲,抄袭事件频发的现实与尊重原创的理念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

  “小满广告复制粘贴式抄袭”和《只此青绿》被抄袭两个事件均有一定的代表性。

  前者,尽管被抄袭博主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其作品影响范围有限。广告设计方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没人发现就能蒙混过关,抄袭幅度之大,令人瞠目。窥一斑而知全豹,类似抄袭事件并不少见。在广告文案、影视剧海报、文学影视作品等领域,知名企业、广告公司,大导演、大作家抄袭非知名原创作者作品的案例不可胜数。原创作者极力维权,可能连道歉都等不到。本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后,涉事企业及时下架作品、发文道歉,博主也选择了原谅,看似达到了维权目的,然而,这绝不是,也不能是抄袭的终点。

  后者,《只此青绿》作为2022年央视春晚舞台上的爆款作品,其热度空前,跟风致敬模仿的大有人在,正常范围内的使用、借鉴、学习等无可厚非,合理使用也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文化进步、艺术繁荣。然而直接打着原创“名义”参加比赛或者开展有偿演出,显然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侵犯了主创团队的合法权益。类似事件非常普遍,当年大型原创音画舞剧《千手观音》爆火之时,各种山寨版《千手观音》在各地出现,甚至打着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名号演出。因为维权难度大,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也曾苦不堪言。

  照搬跟风为何盛行?一言以蔽之,不劳而获的错误价值观作祟。创作一部文艺精品可能需要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需要主创人员耗费大量的热情和心血,而模仿照搬一部作品可能只需要几天或者几个小时,轻而易举。巨大的利益诱惑让一些人肆意触碰道德底线、法律红线。无论是“小满广告复制粘贴式抄袭”,还是《只此青绿》被抄袭,两个事件表现形式各异,性质却是相同的,都是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这种事件之所以发生,既有人的意识问题,也存在规章制度的漏洞,比如企业的把关、电视台的审核等本该有效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纵容抄袭乱象有何危害?众所周知,原创生态一旦被破坏,坚持原创的人会越来越少,抄袭投机的人会越来越多。如果从业者抛弃对原创作品应有的敬畏与尊重,简单搬运、跟风抄袭,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和流量,终将受到无视知识价值的惩罚,如果创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势必沦为不受尊重的“苦力”。无规矩不成方圆,抄袭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比抄袭本身更可怕。文化产业的核心是原创,抵制抄袭保护原创就是保护文化从业者的饭碗。

  想要减少以至杜绝抄袭乱象的发生,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解决维权难题?如何持续加大尊重原创的宣传力度,让“抵制照搬跟风,反对克隆山寨”理念深入人心?我们还需思考再思考,努力再努力。2020年,百余位影视从业者联合发表署名公开信抵制抄袭者的事件不应被置之脑后。“我们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彼时的呼吁铿锵有力、振聋发聩,对于净化文娱圈抄袭乱象,抵制劣迹艺人起到了明显作用。这样的声音不应该沉没于互联网的大海,应该成为各领域的警钟,长鸣以止乱象。

  面对抄袭乱象,我们并非无计可施。当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非营利性机构的维权职能越发完善,在著作权人和各类使用者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促进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有效沟通,避免沟通不畅引起的侵权问题。而在侵权问题出现后,作为相关领域文艺工作者的坚强后盾,也能及时提供有效的帮助。2020年影视领域抵制抄袭事件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抄袭者最终按照法院判决进行了赔偿和道歉,这种案例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治理抄袭乱象道阻且长,需要各方协力前行。

  (作者:何洁,系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