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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出台一系列方案实施2022年度教育扶贫奖优公益项目
2022年07月22日 19:31  来源:澄迈新闻微信公众号

  近日,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出台了一系列方案实施2022年度教育扶贫奖优公益项目,现将详情公布如下:

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实施2022年度教育扶贫奖优公益项目

公 告

  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三届四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实施的公益项目计划安排,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计划实施的公益项目

  (一)教育扶贫项目

  1.资助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原监测对象大学本科贫困生(含应届新生和历届在校生)项目;

  2.资助民政类(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大学贫困生(含应届新生和历届在校生)项目;

  3.资助普通家庭应届考取大学贫困生项目。

  (二)教育奖优项目

  1.2022年度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奖励项目;

  2.2021—2022学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励项目;

  3.2021—2022学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励项目。

  二、公益项目实施时间

  具体项目分阶段实施,教育扶贫项目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底止,教育奖优项目至9月底止。

  三、公益项目的操作规程

  为实施好以上公益项目,我们相应制订了《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2022年度资助贫困大学生方案》《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2022年度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奖励方案》《澄迈县2021—2022学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励方案》《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2021—2022学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励方案》和工作流程,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详细情况请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 或查阅近期基金会内刊《春晖》。

  基金会地址:金江镇文化北路原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67601238

  18976134008

  18976130400

  邮箱:efchengmai@163.com

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2022年7月4日

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2022年度资助贫困大学生方案

(2022年6月30日三届四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为继续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銜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资助对象

  1、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原监测对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生(含应届新生和历届在校生,下同);

  2、民政类(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家庭)大学生(含应届新生和历届在校生,下同);

  3、普通家庭应届考取大学贫困生。

  第二条 资助条件和标准

  1.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原监测对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生资助条件和标准。

  资助条件 :(1)经县乡村振兴局核准的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原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应届考取大学本科并确定上大学和在校就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生;(2)本人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

  2. 民政类大学生资助条件和标准。

  资助条件 :(1)经县民政部门核准的农村低保户或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家庭成员应届考取并确定上大学和在校就读的大学生;(2)本人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

  3. 普通家庭应届考取大学贫困生资助条件和标准(不含老城镇辖区)。

  资助条件(同时具备) :(1)澄迈户籍和家庭常住住址在本县域内;(2)被大学本科院校录取或被大学专科院校录取的特殊家庭(城镇低保、孤儿、二级及以上残疾、父亲或母亲死亡至单亲)贫困生并确定上大学;(3)没有获得政策性补助和其它公益性项目、爱心人士对口资助;(4)本人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区别,分类进行资助。本科生一类每人5000元、二类每人4000元;专科生每人4000元。

  4、 老城镇辖区普通家庭应届考取大学贫困生资助条件和标准 。

  依据2021年与捐赠人—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订的《捐款协议书》有关条款约定,对老城镇2022年高考升学季,凡符合第二条第3款申请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应届考取并确定上大学的,按二类资助标准全部给予资助,但对父母有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退休人员)并领取财政工资的原则上不列入贫困生资助范围。具体的贫困生资助对象由老城镇政府按本方案资助条件审查报基金会认定。

  第三条 资助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1.普通家庭应届考取大学本科贫困生(不含老城镇)的资助依照《2022年资助普通家庭应届考取大学本科贫困生工作流程图》实施。

  2.其他贫困生资助流程及要求。

  (1)领取申请表和提交申请表时间: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原监测对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生和民政类大学生7月12日至7月29日;民政类应届专科生和普通家庭应届专科特殊家庭贫困生8月4日至17日;地点:基金会办公室。

  老城镇辖区普通家庭应届考取大学本科生7月12日至7月29日,专科生8月2日至17日;地点:老城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2)填报申请表要求: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原监测对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生申请表要经县乡村振兴局核准同意并签名、盖章;民政类大学生申请表要经县民政局核准同意并签名、盖章;其他贫困生申请表要经村(居)委会或家长工作单位核准同意并签名、盖章。

  (3)提供材料要求:提交申请表时,务必按表上注明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条 资助金发放。根据申请和审批的具体情况,由基金会办公室按批次分别发放,领取资助金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

  第五条 本方案由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2022年度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奖励方案

(2022年6月30日三届四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条 为激励我县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科普活动,促进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进一步推动我县各中小学科普教育活动的全面普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奖励对象

  1.参加省级及以上对口主管部门举办,并符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海南省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琼科协[2022]10号)文规定的赛项内容的获奖学生及获奖项目相应的辅导员;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辅导员称号的辅导老师。

  第三条 奖励标准(以获奖项目计)

  1.科技创新项目奖

  获奖学生:国家级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省级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获奖项目辅导老师:国家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50元,三等奖500元。

  2. 其它项目奖

  获奖学生:国家级一等奖45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省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900元。

  获奖项目辅导老师:国家级一等奖1130元,二等奖750元,三等奖500元;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30元。

  3.优秀科技辅导员奖(取最高奖项):

  国家级4500元,省级3000元。

  第四条 获奖学生和优秀科技辅导员以获奖证书为依据,由县科协和县教育局共同负责核准认定。

  第五条 获奖人员需分别填写《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学生备案表》《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项目辅导员备案表》和《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优秀科技辅导员备案表》。

  第六条 县科协和县教育局共同负责将各学校获奖人员名单、奖金汇总表、获奖证书以及备案表等相关材料于年底前送基金会办公室。

  第七条 基金会次年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对所奖励的事项进行审批。核定后由县科协、县教育局和基金会联合发文进行表彰奖励。奖金由基金会发放到各学校,再由学校分发到获奖个人。

  第八条 本方案由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