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白沙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对违法人员符某某(男,53岁,海南五指山人)、梁某(男,58岁,海南白沙人)、蔡某某(男,34岁,海南澄迈人)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022年8月12日18时许,符某某和同事梁某、蔡某某三人在海口市解除临时静态管理的空隙,三人从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店驾车返回白沙。同日20时35分许到达G98环岛高速邦溪互通高速出入口附近疫情防控检查点,该处检查点工作人员告知其等人,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其三人不能进入白沙境内。随后,在明知白沙现行防疫政策的情况,符某某等人仍采取徒步绕行的方式,从附近小路绕过我县疫情防控检查点进入白沙境内,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符某某三人已由七坊镇政府安排至龙江新凤凰宾馆隔离监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三人分别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受疫情影响 ,暂缓执行)。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防疫工作,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如有问题,请拨打白沙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98-2771059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