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学公开招聘应届大学生及骨干教师共44名
2022年12月13日 11:51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中学积极响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号召,扩大办学规模,2021年秋季正式投入使用的美伦校区位于海口绕城高速老城出口处,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5万㎡,距学校本部(府城校区)约23公里,美伦校区和府城校区的编制、教育教学等全部由学校统一管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该校两校区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生(校园巡回招聘)及骨干教师44名。具体要求一起来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地点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海南中学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大学生及骨干教师资格条件表》);

  7.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22年12月31日;

  8.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注: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在这次招聘范围内。

  海南中学公开招聘2023年

  应届大学生及骨干教师资格条件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长春场:2022年12月16日0:00-2022年12月23日17:00

  武汉场:2023年1月1日0:00-2023年1月7日17:00

  重庆场:2023年4月8日0:00-2023年4月15日17:00

  海口场:2023年6月23日0:00-2023年6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586)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报考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学段调剂,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要的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此网址仅作报名使用,其它重要信息均由该校校园网发布)。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在海南中学校园网(http://www.haizhong.edu.cn/)下载并填写《海南中学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大学生报名表》或《海南中学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2.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保证图片清晰不歪斜):

  (1)《海南中学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大学生报名表》或《海南中学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处须本人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生应聘者须附加提供:

  ①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②2023年8月前取得的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③国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所在就读院校出具的成绩单与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⑤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骨干教师应聘者须提供:

  ①大学教育期间获得的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含本科、硕士与博士);

  ②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④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⑤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本人参与该校公开招聘的证明,海南省在编中学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本人参与该校公开招聘的证明;

  ⑥其它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与业绩证明材料;

  ⑦个人工作业绩简述。

  3.不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长春、武汉和重庆校园巡回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海口场设开考比例,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1:3比例,将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5.每场报名时间结束7天内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相关事项(长春场、武汉场和重庆场可接受现场报名,且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公布审查结果,并在校园网公示)。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将指定地点依次进行,若某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在某一考点招满,下一考点不再招聘该学科教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将另行通知)

  该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与疫情防控要求综合考虑招聘考试的形式,如不宜开展线下招聘考试,该校将调整为线上招聘考试。

  (二)资格复查

  考前在现场根据应聘者须提供的纸质材料组织资格条件复查,资格条件复查合格者予以核发《准考证》。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网络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书、证明原件;

  3.两张大一寸照片;

  4.现场所签订的《应聘考生承诺书》。

  (三)笔试

  1.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本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

  2.要求

  应聘者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考前发放)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应聘者进场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当天22:00前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各岗位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数比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含同意调剂人数。入围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为准。

  面试前对应试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人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第一环节:课堂教学和答辩

  按不同学科岗位分组,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准备时间15分钟,课堂教学15分钟,占面试总分80%。

  (2)第二环节: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5分钟以内,占面试总分20%。

  3.面试的组织工作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在公告笔试成绩同时发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22:00前,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体检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的集合地点在公告面试成绩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从面试、体检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根据1:1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政表现、道德品质、诚信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予以公布。

  六、考察政审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从面试、体检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根据1:1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政表现、道德品质、诚信情况、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予以公布。

  七、公示

  从考察符合要求,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中确定拟聘人员,经海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在海南中学校园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办公室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人员,该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骨干教师试用期为三个月(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

  九、聘用期间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十、防疫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和各场次省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二)应聘人员进入各招聘地点应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自备),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扫描通行大数据行程码,提交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并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如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和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或7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不能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各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该校将在各场次的考前通知公告中发布实时防疫要求。

  联系电话:0898-65885933

  特别提示:考试工作若受到疫情等原因影响,考试时间、地点或形式需要调整时,该校将提前在校园网(http://www.haizhong.edu.cn/)发布公告。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