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海南省文昌市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
文昌市龙楼镇、文城镇南海村、文城镇凌村村、会文镇凤会村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文昌海关、文昌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文昌市华侨中学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