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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修订出台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2026年07月14日 09:30 来源:中新网海南

  中新网海南新闻7月14日电 为规范住宅全装修活动,提升居住品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正式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针对购房人差异化需求,《办法》鼓励建设单位提供多种基础装修方案,并采取“标准化基础装修+饰面个性化定制+智能家居套餐化增配”的装配式交付模式。购房人可灵活选择定制选装或自主装修,建设单位不得设置障碍或收取不合理费用。此外,数字家庭建设被纳入全装修管理,推动智能家居同步设计、施工与交付。

  海南省内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的设计、施工、验收、交付及全过程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安居房等实施全装修的保障性住宅项目,可参照执行。

  《办法》优化全装修验收交付模式。一是聚焦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二次拆改和企业成本增加等问题,由一次性全面装修完成后交付,改变为可在统一完成基础装修(公共部位的全部内容和套内空间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终端接口预留等)后,由购房人灵活选择“个性化选配”或“自主装修”的模式。

  二是实施步骤上,第一步为建设单位完成基础装修内容后即可组织竣工验收。同时,《办法》鼓励建设单位提供多种基础装修方案供购房人选定,统一装修后集中交付,实现基础装修的多样化;第二步对厨卫设施、灯具等安装类内容,采取灵活装修交付模式。购房人可以从建设单位提供的多元选配菜单中定制,也可自行装修。

  《办法》将安装类内容从原来强制由开发商统一完成,改变为灵活的选配或业主自主装修方式,一方面满足业主的个性化需求,减少二次拆改,另一方面,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销售周期长造成装修维护成本高等问题。

  与此同时,《办法》鼓励建设单位提供多样化选配选项,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让购房人选得明白、算得清楚。

  《办法》提出全流程从严管控,提升装修质量安全。要求开发商销售、施工阶段必须搭建交付样板房和工艺展示区,交付样板房标准必须和实际交房标准保持一致,更换材料品牌要提前和业主协商。分户交房前要完成防水、隔声等专项检测,推行一房一验。同时,推行工地开发日、先验房再收房等措施,业主查验出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再办理交房手续,交房时房企还要提供完整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清晰标注材料品牌、保修时限等关键信息。(完)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