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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热词看海南全面从严治党亮点成效
2022年04月25日 17:39  来源:海南日报

  铁纪护航促发展,踔厉奋发启新程。

  2017年到2022年,是海南迎来历史性机遇、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的五年。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引领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蓬勃展开。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清廉自贸港建设为抓手,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强保障。

  在省第八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省纪委监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期待,通过发起网络投票等多种方式梳理出“十大热词”,回顾五年来我省全面从严治党亮点成效。

  1 清廉自贸港

  2022年1月30日,省委出台推进清廉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有关决定,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坚持清廉建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同部署、同推进,明确“三步走”发展目标:到2025年,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清廉自贸港建设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公众清廉感知指数大幅提升,清廉自贸港建设积厚成势;到本世纪中叶,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海南特点的清廉自贸港全面建成。

  海南自贸港建设正处在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即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围绕清廉自贸港进一步安排部署,是省委立足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局,营造海南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促进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的长远布局,体现了省委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高度政治自觉。

  2“4·13”监督检查

  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监委坚持把督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一号工程”,连续四年采取“日常监督+集中监督+专项监督”“三位一体”的具体化、常态化监督模式,因时因势确定不同的监督专题和切入点,以党中央的政治考量和战略思想为标尺,分别聚焦自贸港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等“国之大者”,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统推进“六水共治”、疫情防控、换届纪律等重点任务强化精准监督,着力查找业务问题背后反映出来的政治偏差,消除执行“中梗阻”。

  四年来,“4·13”监督检查累计发现各类问题5111个。2022年3月,省委专门召开“4·13”监督检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级党组织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省纪委监委闻令而动,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绘好“作战图”,同时立即组织约谈、问责调查等工作,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3“廉内助”家风教育

  2021年9月起,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省委先后组织653名“一把手”、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省管干部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前往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纪律教育和家风教育。全省各市县区、省直单位参照省委做法,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集中纪律教育和家风教育。

  这是我省首次将“一把手”配偶和成年子女纳入纪律教育范围,也是推动组织监督、自我监督、家庭监督融合贯通、形成合力的一项创新举措。

  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以抓实主体责任为“牛鼻子”,以抓好“关键少数”为重点,构建党委领导专题授课、警示教育展、警示教育片和“家庭式”廉政谈话“四位一体”的家风教育格局。通过挖掘案件背后的家教家风问题,剖析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带来的严重危害,深刻阐释“全家福”最终变成“全家腐”“全家覆”“全家哭”的深刻教训,为领导干部及其家属敲响警钟。

  4 容错纠错

  2018年和2020年,我省分别印发了《关于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2021年7月,《关于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重新使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创新构建“四位一体”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常态化通报发布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和重新使用4种类型的典型案例。

  通过通报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规、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导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大胆容错纠错,推动容错纠错制度、澄清正名制度真正落地、见到实效,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全省广大干部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干事创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心无旁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办法》发布以来,省纪委监委已通报发布典型案例8期,推动全省办理容错纠错10起、澄清正名55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8人次、重新使用受处理处分干部322人次。

  5 作风整顿建设

  紧盯群众关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刻不停歇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5334个,处理8279人,其中处分4768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

  2021年4月,省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自选动作”,聚焦自贸港早期安排落实、“十四五”规划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明确重点整顿责任意识不强、文山会海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三个方面10种作风突出问题。

  坚决查处损害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扶贫物资采购、公共工程、产业项目等领域突出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42个,处分1630人,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热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82个,其中处分2214人,以正风肃纪实效取信于民。

  6 打伞破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扬斗争精神,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同向发力,督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常态化推进,在“打伞破网”的主战场上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重点行业和领域,形成了以“打伞破网”强劲开路、“一案三查”同步跟进、以案促改靶向长效常治的工作体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同步跟进、出实招,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有力促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向纵深推进。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90个,处分910人,移送检察机关149人,坚决打掉吴宗隆、黄鸿发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手抓监督推动,一手抓执纪办案,正确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助推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7 受贿行贿一起查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实以案促改、强化综合施治,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堤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日益显现。

  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5638件,处分14339人,移送检察机关788人,挽回经济损失42.68亿余元,比前五年分别增长150%、94.35%、147.02%和72.10%。突出“关键少数”,查处厅级干部和市县党政“一把手”57人,严肃惩处杨思涛、裴成敏等以权谋私、亲清不分的腐败分子,严厉查处林东、张美文等官商勾结、插手工程的反面典型,坚决清除张家慧、宋顺勇等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天网行动”共追回在逃人员86人,追回赃款5973.61万余元。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共有1065人主动投案。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行贿人114人,坚决斩断“围猎”和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让“围猎者”也付出应有代价。

  8 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强化政治监督,高质量完成巡视巡察全覆盖。七届省委共开展10轮巡视,常规巡视148个党组织,同步开展脱贫攻坚、行政审批、涉粮领域等专项巡视,“回头看”50个党组织,共发现问题6030个,移交问题线索1137件。市县(区)党委共巡察党组织5268个,其中村(社区)3209个,共发现问题69770个,移交问题线索7442件。

  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巡纪贯通、巡组协作、巡宣配合、巡审联动等机制,探索政治巡视与司法巡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合一”监督模式,巡视工作质效显著提升。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统筹11个市县开展交叉巡察,探索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新路径。对19个市县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推动提升巡察工作整体水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视巡察什么、纠正什么,督促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9“一把手”监督

  省委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分工方案》,明确加强上级监督、做实同级监督、支持下级监督的65条具体措施。

  省纪委监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省委呈报政治生态研判报告,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与时俱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守监督第一职责,综合运用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监督前移,强化预警。突出“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对下级“一把手”、新提拔重用干部廉政谈话,督促“关键少数”正确履职用权、带头廉洁自律,着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

  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五年来,全省共问责415个党组织和2312名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公开通报曝光追责问责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肃追责问责的强烈信号。

  10 打铁必须自身硬

  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以及七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大力推进“清廉家风”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组建,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省和市县派驻监督全覆盖。全省设立派驻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168个,设立派驻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42个,对11个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7个法定机构探索开展派驻(出)监督,向21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

  从严从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发挥巡视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作用,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方式方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交往规定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有序推进省市县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建立实施特约监察员制度,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七届省纪委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有40批先进集体,158名先进个人受到中央和省级表彰。

  (本报海口4月23日讯)

  ■ 本报记者 尤梦瑜 通讯员 赵雅婧 陈程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