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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开展休渔前普法活动
2024年05月01日 08:38  来源:海口日报

  5月1日,海南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为期三个半月。为进一步深化对广大渔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渔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渔民依法从事渔业生产的自觉性,4月2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下称海洋支队)联合海口海警局美兰工作站、海口海事法院在休渔期前召开“法律宣传进渔村”培训会。

  □文 曾楚媛 孔凡亮 图李鑫

  “海南省将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共三个半月。休渔海域为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海南省将严格执行船籍港停泊休渔管理规定,伏季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船籍港所在地渔港(锚地)停泊,禁止离港。”海洋支队政委陈明学指出,休渔期间,海洋支队将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加强与海口海警局、属地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提升监管效果。同时,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在执法中提醒渔民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规定,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会上,海洋支队、海口海警局美兰工作站、海口海事法院先后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围绕渔业法律法规,渔业安全生产,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定性量刑,我市海域非法捕捞、渔业安全生产、犯罪情形以及案例,非法捕捞和渔业安全生产犯罪的判处和案例进行普法教育。

  会议要求,要落实全民监管监督,共同做好伏季休渔执法监管工作,鼓励周边居民积极参与伏季休渔工作,发现违规出海作业、使用违法捕捞方式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海洋支队或“12345”热线等举报,共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共同打造良好的海洋渔业营商环境。

  渔民们纷纷表示,普法培训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今后一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渔业生产,共同维护海洋渔业生产秩序。

  此次培训由海洋支队副支队长邹志东主持,陈明学,海口市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事处主任梁定业、郑世燕,海口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庭庭长林江、海事刑事庭副庭长张医芳,新埠街道办及其下辖的涉海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渔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和渔村民参加本次活动。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