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执法监管及处置规则》《“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025年6月30日至7月16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在南渡江湖心岛、东营渔港、桂林洋、三江镇竹山村等位置依法扣押涉嫌涉渔“三无”船舶36艘,并发布扣押公告。经认定,上述船舶为涉渔“三无”船舶。我局已依法对上述船舶扣押至坤青船厂。
请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8号水产办公楼4楼,联系人:廖国祥,联系电话:0898-66102317)主张认领,主张权利,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船舶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调查。逾期不来认领的,我局将按无主“三无”船舶依法没收拍卖、拆解处置。
特此公告
附:暂扣“三无”船舶清单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