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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疫情防控升级九条措施的通告
2021年08月02日 18:19  来源:文昌发布微信公众号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疫情防控升级九条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非常严峻,疫情传播链不断延长,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应对疫情防控升级的九条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1.各镇(场)。统筹抓好本辖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五从严”(关口从严、进口及疫区物品管理从严、大型活动从严、发热门诊或诊室管理从严、个人防护从严)。

  以严的措施、快的行动,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细致排查到位、隔离管控到位、健康监测到位,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和涉事冷链物品应急处置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到位。 

  2.各社区(村)。压实上门入户工作,精准做好台账登记、信息报送、落地管控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应报尽报”,实现防控工作的网格化管理,确保防控体系不散、防控链条不断、工作不留死角。 

  二、严格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持续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及时监督检查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电影院、图书馆、网吧、酒吧、公园景区、娱乐场所、大型活动场所、冷链食品和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要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重点人群排查上报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警告直至关停,待整改到位后,再予以复工和重新开放。

  三、严格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单位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指南,切实落实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严格做到“五有”(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

  5.“应检尽检”人群所在单位。要按照我省规定要求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最大程度减少疫情的传播途径,确保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

  6.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广大居民要强化防护意识,外出时正确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7.落实“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新冠肺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也是预防新冠肺炎,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我市已启动15周岁及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到接种点接种,保护个人和家人健康。

  8.落实个人报告责任。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情况,若有隐瞒不报或谎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排查和诊治,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和接触史,并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检查,以便明确诊断,同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报告。

  9.落实个人配合责任。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者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码扫码亮码、体温检测以及佩戴口罩。新冠病毒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要依法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健康监测。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