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海南8市县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
2021年12月02日 18:37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日讯(记者王洪旭)明年1月起,海南将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海南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五指山、澄迈、乐东8个市县为试点,要求试点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指出,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到2023年,试点经验向全省推广,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日益成熟,差异化和多层次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有利于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据悉,试点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五指山、澄迈、乐东等8个市县为试点市县,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干部疗养院为省属试点医院。

  《方案》明确了试点任务,试点市县卫生健康委要科学评估辖区内老年人群的数量、疾病谱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本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和床位数量,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市县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床位。

  《方案》指出,医疗机构要结合优质护理服务的要求,为老年住院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要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根据老年人慢性病多发、多病共存等特点,鼓励二、三级医院和老年病专科医院探索开展护理多学科合作,加强不同学科护理间的协作联动,整合各学科专业优势,对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等老年患者开展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