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含试剂)”单人单检最高指导价调整为40元/人次
2021年12月07日 17:28  来源:中新网海南

  中新网海南新闻12月7日电(记者 张茜翼)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称,自2021年12月9日零时起,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所需的体外诊断试剂盒属于自行采购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含试剂)”单人单检最高指导价调整为40元/人次。属于政府调拨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受检测人员收取体外诊断试剂盒费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不含试剂)”单人单检最高指导价调整为28元/人次。10人混检和5人混检价格统一调整为10元/人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将结合试剂价格等成本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资料图:一位儿童接受核酸检测采样。骆云飞摄

  根据通知要求,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查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各有关单位在开展混检工作时无需再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申请,可直接采样检测。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本通知执行。

  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用电子化或免费纸质报告的方式,为民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不得要求民众挂号,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医事服务费,不得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要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和价格公示,严禁违规收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大监管,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完)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