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正文
分享到:
《海南省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出台
2025年08月01日 10:10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袁宇)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激励和保障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1 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了履职评价的内容,从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履职学习、提出议案建议、参加调研视察活动、参加 “两个联系”活动、参加其他履职活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表彰奖励情况等9个方面对代表履职进行评价。

  《暂行办法》还明确了代表履职登记的主体和积分生成方式,并确定履职评价积分由履职积分和激励积分两部分构成,同时明确履职评价积分是评选年度履职优秀代表和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等。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制定代表履职评价的具体标准和实施事宜。

  据介绍,海南各级人大始终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新时代人大工作主旋律,积极探索代表工作创新,引导和激励代表积极履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工作,全程参与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参与常委会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新作为。《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为人大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