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居民将房租给镇政府 5年多才收到部分租金
2021年06月02日 07:47 来源:海南日报

  海口演丰镇一居民将铺面房出租给镇政府,5年多才收到部分租金

  房租支付互推诿“踢球游戏”损民利

  本报海口6月1日讯 (记者易宗平 彭青林)“终于有租金到账!”6月1日,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居民林芳宇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14日他已收到演丰镇政府支付的第一笔房租301180元,第二笔房租69523元有望近期到账。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2月演丰镇政府租赁林芳宇的两间铺面房到今年5月,租金拖欠了5年多时间。

  记者从美兰区政府了解到,从2015年原镇墟拆迁以来,演丰镇政府一直在租房办公。2016年,演丰镇政府统一租赁了一批铺面房作为过渡办公场所。其中,演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其前身为演丰工商所)使用林芳宇两间共100多平方米的铺面房作为办公场所。

  记者从林芳宇处见到了一份由演丰镇政府和他本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落款日期为2016年2月1日。合同上明确写着“10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然而,直到今年5月初,林芳宇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租金。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林芳宇的租金“迟到”,关键原因是租赁者和使用者在“租金谁付”问题上意见不一。

  2020年12月31日,演丰镇政府给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建议:由镇政府先垫付房租,等该局所涉房屋完成补偿安置后,再从征收补偿款中将租金划扣给镇政府。

  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并不认可。今年2月10日,该局复函称:演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房屋征收未得到安置前,临时过渡办公用房由旧城改造指挥部提供,租金应由指挥部承担。

  由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直到今年4月27日演丰市场监督管理所搬离林芳宇的铺面房,林芳宇仍未收到该收的租金。

  经媒体监督后,4月30日,美兰区政府就林芳宇的租金问题召开协调会。美兰区委常委、副区长王业民表示,暂时搁置政府部门之间的争议,由演丰镇政府先行垫付租金。5月14日,林芳宇收到了合同期内的租金。演丰镇镇长陈桐承诺将于6月10日前结清延长租赁期内的租金。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