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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检察公益诉讼主动作为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2021年07月06日 15:16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高懿 通讯员梅艺馨 谭伟斌

  2020年12月,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澄迈县金安镇(筹)辖区村民在耕作过程中存在随意丢弃农药、化肥残留包装袋危害周边土壤及水体,影响农业生产,威胁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021年3月,澄迈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行辖区监督管理职责,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田洋、水利沟渠等处现存的农药、杀虫剂、化肥残留包装袋进行清理;加强巡查和劝导、宣教力度,提高农户安全使用农药、杀虫剂和按规定处置废弃包装袋的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核实金安镇(筹)辖区田洋、水利沟渠等处现存的农药、杀虫剂、化肥残留包装袋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清理。

  目前,金安镇(筹)辖区田洋、水利沟渠等处的农药、杀虫剂、化肥残留包装袋已经全部清理,并设置农业废弃物收集箱、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栏,定期将收集箱内的农业废弃物转运到村级保洁垃圾箱进一步处理,不断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一纸检察建议有效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得到整改修复,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土地,助力保障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主动服务,履职尽责,通过找准检察工作护地、护农、护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关键点,聚焦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更多领域为人民群众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积极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提供检察产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