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海南2集体6个人获表彰
2021年09月01日 08:35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讯 (记者孙慧)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2个集体6名个人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在水利部授予的“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中,海口市河长制办公室、三亚市河长制服务中心位列其中。省水务厅河湖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郝斐、儋州市水务局副局长房小波、三亚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张长鹏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东方市江边乡党委书记符艳丽、 儋州市那大镇党委副书记林瑞文、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彭保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为目标,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坚持水岸同治,重拳治理河湖乱象,向河湖顽疾宣战,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湖)长是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有力诠释了新时代水利精神,展现了河湖卫士的初心、使命和担当。

编辑:叶霖嘉